欢迎来到乡镇企业导报网
  • 振兴论坛/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振兴论坛 >
  • 以县域内城乡融合为基点 推动乡村振兴开创新局

以县域内城乡融合为基点 推动乡村振兴开创新局

浏览量:24发布时间:04-22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就系统推进乡村振兴作出进一步战略部署,提出“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县域在基层治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县域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石和支柱。据2020年湖南省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湖南各县及县级市GDP总量占全省GDP总量的57.08%。随着乡村振兴进程不断深化,县域作为拥有广大农村地区的基本行政单元和经济实体,其重要性将愈发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时,应紧紧抓住“县域”这个关键点,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内城乡规划统一引导乡村振兴有序发展。城乡要发展,规划须先行。应实现县域城市抽象战略规划与乡村详细性规划的有效衔接,推动城乡精明规划、精致建设:根据乡镇资源禀赋、发展动能、比较优势和实际需求,明确乡镇内村庄布局分类,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城郊乡镇纳入县城规划区;合理划定县域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分区引导和管控要求,实施空间资源的差异化配置,避免规模集聚效率低下的建设;把握规划的统合性和系统性特征,从强调基础设施规划向围绕发展、民生、秩序三条主线的规划转变,整合基础设施、乡村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规划,引导乡村人口相对集聚和优化布局,推动乡村振兴有序发展。

以县域内城乡功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共享发展。乡村振兴,以人为本。作为乡村振兴方案制定和落实的重要责任方,县域内各级政府需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城市偏向”思维及其制度惯性带来的城乡结构性问题,以城乡功能衔接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公共资源普惠共享。应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解决城乡基础设施衔接问题,根据城乡人口集聚程度,优化设施布局,补齐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逐步统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现城乡资源、设施平等化,满足乡村居民的基本发展权;解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及均等化问题,着力补齐乡村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普惠共享,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乡村居民共享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以县域内城乡要素流通提升乡村振兴互助发展。要素融合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条件。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此建议:一是重点加强城乡人才要素双向流动。通过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地钱挂钩”政策,让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实现市民化。结合乡镇特色吸引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培育懂技术、懂管理的致富能人、新型职业农民,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能。二是加强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动。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服务城乡发展;通过还权赋能,让农村土地的规划权、使用权、发展权回到农民手中,充分发挥农户能动性,将原有宅基地发展成乡村民宿、农居生活体验馆等,将沉睡资本转变为有效资本。三是加强城乡资本要素双向流动。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培育和发展乡村资本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新型乡村金融体系,降低乡村和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

以县域内城乡产业协同实现乡村振兴联动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为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县域城乡产业协同应以“专业村”“特色镇”“新型产业区”为重要空间载体,大力发展农家乐、采摘、旅游、文化、养老、体育休闲等现代产业,因地制宜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活力的农业小镇、工业小镇、文旅小镇等省级特色小镇;应立足县域自身资源禀赋,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按照“一乡一品”原则,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科技农业、观光农业,建设一批城乡产业加工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田园生活体验园区等产业园区。并探索“园区+景区”新模式,把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特色景点,把乡村打造成田园景区,促进乡村初步形成自身产业体系。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